2008/02/14 | 物业管理师(员)招生简章
类别(学习) | 评论(1) | 阅读(33) | 发表于 09:20

一、培训对象: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和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。

二、职业等级:共分三级:物业管理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助理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

三、申报条件:

物业管理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;

3.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。

助理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(具体以下条件之一者):
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;

3.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。

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具有大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具有本科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四、学费:

1、物业管理员----1080元    

2、助理物业管理师--------1500

3、物业管理师------2200

五、报读学员需携带资料:

1.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;2.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;3.身体证复印件一份;4.单位任职证明(加盖公章);5.黑白免冠照片2寸四张.

六、培训学校及地点:

培训学校:中国(深圳)国际人才培训中心

学校地址: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培训大厦(401室,职业教育部)

七、考试情况:

分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笔试方式,理论知识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

八、咨询电话:83227266,  832336683309,  13480854523

九、联系人:李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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